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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0]38号)精神,结合1xbet下载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组 长:熊仲明
副组长:刘言正 赵 蕾
成 员:钟炜辉 冯增喜 张新生 王慧琴
孙灵通 王军良 左 咪
二、推免生类型及名额分配
推免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其他类型推免。其中2个正常类型推免名额,2个其他类型推免名额。学院内每个专业有1个推免名额。其他类型推免生须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三、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各类型推免生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正常类型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
正常类型推免不得有不及格门次,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应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或参与能反映学生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的科技创新实践等。需同时具备以下1-4条件:
1. 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之必备条件。
2. 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0”学生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2+2”学生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8.125)×1/3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3. 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4+0学生CET4成绩和CET6成绩均≥425,或满足IELTS成绩≥6、TOEFL成绩≥80、GRE成绩≥280其中一项成绩要求;2+2学生因已达到外方高校入学要求,不再对英语成绩作额外要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4. 原则上学生应有不低于0.3的创新竞赛获奖加分。
(二)其他类型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
其他类型推免生遴选推荐需同时具备以下1-4条件:
1. 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之必备条件。
2. 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0”学生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2+2”学生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8.125)×1/3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3. 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4+0学生CET4成绩和CET6成绩均≥425,或满足IELTS成绩≥6、TOEFL成绩≥80、GRE成绩≥280其中一项成绩要求;2+2学生因已达到外方高校入学要求,不再对英语成绩作额外要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4. 原则上应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或参与能反映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的科技创新实践等。
四、推免生选拔程序
推免生选拔程序按照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由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各类推免名额,报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统一公布;
2. 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提出推免申请;
3. 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初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五、特别说明
1. 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中的“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不及格门次”应以教务管理系统截止当前数据为准。
2. 同等条件下,托福成绩达到95,雅思成绩达到6.5分者优先推荐,2+2学生优先推荐。
3. 若对应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推免。
4. 学院可根据情况增加推荐1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规定执行,后备人选不得有不及格门次,原则上CET4成绩和CET6成绩均≥425,且须留本校攻读研究生,否则不得推荐为后备人选。
5. 学生应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6. 学生须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推荐排名顺延。凡有意向就业或申请出国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推免名额作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7. 推免阶段工作安排、推免生加分、推免生名单公示等以学院及校团委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后果由本人承担。
8. 本次推免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应取消其推免资格。
9.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未达到招生单位的规定。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其他类型推免学生未按要求填报报考学校的。
(6)经学校推荐或接收工作组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况。
六、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对学生分专业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1.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4+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
“2+2”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8.125)×1/3+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
2+2学生第三年建大平均学分绩点与南澳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说明见附件1.
2.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对平均学分绩点给予0.2-0.6的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
七、未尽事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请有意向申请推免的学生,于9月26日中午12:00以前将申请表、作证材料(学校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Cet成绩、其他英语成绩、论文及专利等证明)的电子扫描文件打包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文件于9月28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学办10-213。